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下同)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约、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规划;负责高耗能固定资产工作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行工作;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全市汽车报废更新、旧机动车及废旧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规划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规范工作;负责对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电力法》的执行和电力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电力行业运行状况,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折让电量的分配,负责三电管理工作,指导节约用电;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市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农村用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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