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和全塘镇:
2008年全省用地指标已经分配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用地分配办法,2008年工业用地指标共计540亩。经石云良副市长召集市工业用地指标协调小组讨论,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确定2008年工业用地安排重点:一是已经审批且能在半年内全面开工的项目;二是经济开发区和独山港区项目;三是创业孵化中心标准厂房和综合服务配套项目(具体分配指标附后)。
为确保有限用地指标真正用于急需开工的好项目、大项目,切实增加年度有效投入,现就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和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必须已经完成征迁,可以全面开工的净地,并提供落户地块区位图纸;
(二)必须符合产业导向要求,并已完成审批或洽谈成熟马上可以进入审批且半年内可以全面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必须达到注册资本要求,外资项目不低于15万美元/亩;内资项目不低于100万元/亩;
(四)4月10日前,将用地项目上报我局投资科,并报国土局,经市工业用地指标协调小组审查核实,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审定。4月2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用地申报资料准备并上报市国土局。
愈期视作放弃处理。
2008年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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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指标分配数 |
其中特定项目用地指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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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 |
260 |
三星公司5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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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 |
54 |
创业孵化中心3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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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镇 |
50 |
创业孵化中心3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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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姑镇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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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港区和全塘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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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陈镇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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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埭镇 |
44 |
创业孵化中心30亩、中州重型机械公司1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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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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